企业需关注英国脱欧后海关政策调整(二)
鲍咏庆提醒,负担关税是经营者的客观义务,承担方主要是进口方,如果是欧盟间接代理,物流企业和报关行则有可能成为义务人。征收多少进口税取决于产品归类(税则号)、商品原产地、商品价值三大要素。进口方对申报的信息要能够提供事实证据,如果是原产地方面,就要有原产地证,如果是商品价值方面,就要在面临海关估价的过程当中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申报商品的价值。“即便货物已经清关,海关还是有很多事后调查的手段。”他提到,比如海关可以在警察部门的配合下对欧盟境内或者是最终的买方进行一些突击性检查,执法力度或者权限非常大,可以扣押企业经营的资料或者采取行政拘留的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另外,欧盟的海关还和很多第三国政府签署了双边海关合作协议,比如中国的海关就和欧盟的海关有过这样的合作,因此欧盟可以要求第三国政府即出口方政府与其配合一起进行调查。欧盟委员会内部更是设立了OLAF(欧盟反欺诈局),专职侦办和调查涉及欧盟财政资金和资源的欺诈行为。